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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華社訊】5月7日,國家衛生健康委等8部門發佈《關於改革完善兒童用藥供應保障機制的實施意見》,自印發之日起施行。實施意見提出,完善兒童用藥研發創新機制;豐富兒童用藥臨床研發模式;強化兒童用藥質量監管;完善兒童用藥臨床應用指導原則;優化兒童用藥採購模式等16條具體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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