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echub News 消息,據莆田網報道,福建省莆田市涵江區人民法院今年上半年判決了一起由該院提起公訴的虛擬貨幣相關犯罪案件。嚴某某、鄭某某、林某某等人,利用虛擬貨幣 USDT(泰達幣)搭建一個地下外匯交易網絡,通過境外聊天軟件招攬客戶,以「U 幣」為媒介非法兌換人民幣與外幣,涉案銀行賬戶流水超 133 億元。經查實,非法外匯交易金額 2562 萬元。該團夥還在福建多地銀行提取現金超 4.78 億元,購買「U 幣」轉移至上遊犯罪錢包,為跨境犯罪資金「洗白」,從中賺取差價。最終,法院以非法經營罪、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分別判處嚴某某、鄭某某、林某某等 15 人有期徒刑 8 個月至 3 年不等,並處罰金。
内容來源:TECHUB 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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