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华社讯】远洋集团(03377.HK)公布,公司全资附属公司北京远洋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前称远洋控股集团(中国)有限公司,“远洋控股”)为做好相关债券后续偿付安排,保证公平信息披露,保护广大债券投资人的利益,根据相关规定,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远洋控股发行的远洋地产有限公司2015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三)、远洋地产有限公司2015年公司债券(第二期)(品种二)、远洋控股集团(中国)有限公司2021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面向专业投资者)(第二期)(品种一)自2025年3月19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开市起停牌。
停牌期间,远洋控股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关于为上市期间特定债券提供转让结算服务有关事项的通知》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待有关事项确定后,远洋控股将及时公告并申请公司债券复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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