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華社訊】復興亞洲(00274.HK)公佈,公司與呈請人保持積極溝通。於2025年2月14日,呈請人已將可換股債券全部轉讓予第三方(「新可換股債券持有人」),後者獨立於公司及其關連人士且與彼等概無關聯,亦非公司關連人士。轉讓完成後,呈請人不再為可換股債券持有人。根據公司先前於2024年10月2日公佈的可換股債券條款修訂,新可換股債券持有人所持可換股債券到期日仍為2026年10月2日。同日,呈請人已與公司一同簽立並向香港高等法院提交同意傳票,以撤回呈請。實際撤回呈請與否將視乎香港高等法院作出具同等效力命令而定。
鑒於案例發展情況及預期將於適當時候撤回呈請,於本公告日期,公司尚未向香港高等法院申請生效令,亦不再打算作出有關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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