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華社訊】2月6日,據香港政府新聞訊,香港特區律政司宣佈,有關在政府合約中加入調解條款的政策今日正式生效,該條款表示當事人同意在訴諸仲裁或訴訟前,先使用調解解決爭議。為配合政策實施,律政司同日公佈《香港特别行政區政府調解規則(2025版本)》,與政府合約中的調解條款一同實施。此規則不影響《香港特别行政區政府建築爭議調解規則(1999年版)》的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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