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華社訊】陽光油砂(02012.HK)公布,就公司根據一份日期為2014年8月8日之契約而發行的2億美元優先票據,公司已於2016年9月12日(卡爾加里時間)與當中96%的債券持有人達成延期安排,唯另4%(本金為800萬美元)的債券持有人(「非延期持有人」)未能達成延期安排。
於2023年1月31日,公司收到紐約州地方法院一則判決裁定公司應向非延期持有人支付到期未支付的債券相關本金與利息合共約1548.1萬美元。
公司現正就該判決之上訴及執行情況積極尋求法律意見,並將採取一切有效措施維護全體股東、利益持份者和公司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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