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華社訊】新力控股(02103.HK)公佈,誠如早前公告所披露,聯交所已就股份恢復買賣制定復牌指引,而該公司須:(i)證明該公司已遵守上市規則第13.24條;及(ii)公佈所有重大資料,以供該公司股東及其他投資者評估該公司的狀況。由於上市規則第13.49(3)條所規定的2021年未經經審核年度業績延遲刊發,聯交所已於2022年4月1日在其函件内就股份恢復買賣制定額外指引,而該公司須刊發所有尚未公佈的財務業績並處理任何審計修改。
聯交所進一步表示,倘該公司的狀況發生變化,其或會修訂或補充已作出的經修訂復牌指引及╱或另行作出指引。
應該公司的要求,股份及該公司債務證券已自2021年9月20日下午3時38分起於聯交所暫停買賣。股份及該公司債務證券將繼續於聯交所暫停買賣,直至另行通知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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