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華社訊】雲頂新耀-B(01952.HK)公布,於2022年1月13日,公司的全資附屬公司Everest SG與授權人訂立授權許可協議,據此,授權人向Everest SG授出一項於授權技術項下的獨家、不可轉讓、可轉授權、附特許使用權費及可因故撤回的授權許可,以在全球範圍內利用授權產品用於治療冠狀病毒及其他疾病,並對授權技術進行改進。
授權許可協議項下的費用包括:(i)250萬美元(約人民幣1590萬元)的授權使用費;(ii)最多為1.07亿美元(約人民幣6.82亿元)的潛在開發里程碑付款;及(iii)介乎1500万美元(約人民幣9560萬元)及1.05亿美元(約人民幣6.69亿元)的潛在銷售里程碑付款。公司目前擬通過內部資源以現金結清上述付款。
新加坡科技研究局(「A*STAR」)是新加坡領先的公共研發機構。A*ccelerate為A*STAR下專注於授權引進的機構,以支持A*STAR授權其研究成果。EDDC為新加坡國家藥物發現及開發平台並由A*STAR管理。
授權技術中的先導化合物是EDDC-2214,是一種針對COVID-19的新型、強力3CL蛋白酶抑制劑,公司將其開發作為COVID-19口服抗病毒藥物。SARS-CoV-2(導致COVID-19的病毒)中的主要蛋白酶為3CL蛋白酶。與其他同類口服COVID-19抗病毒產品相比,EDDC2214顯示出更好的體外效力及臨床前口服生物利用度。評估EDDC-2214的臨床試驗有望於今年啟動。
公司與A*ccelerate之間的戰略合作結合公司現有的COVID-19疫苗項目,將使公司的抗疫策略更加完善。公司希望對COVID-19提供一攬子服務,包括預防性疫苗和便於使用的治療藥物,繼而令公司能夠實現其目標,即在這個治療方法有限的時期內為患者提供這種新型口服抗病毒療法。公司於2021年9月與ProvidenceTherapeuticsHoldingsInc.就雙方在COVID-19疫苗的製造、開發及商業化方面的合作訂立授權許可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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