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盈集團(00689.HK)公布,於11月19日接獲聯交所函件,表示公司未能維持上市規則所規定之足夠營運水平,以支持股份繼續上市,而根據上市規則條,公司股份將須暫停買賣。
根據上市規則,公司有權要求將該決定轉交予上市委員會作覆核。公司已決定於本月30日或之前要求將該決定提交上市委員會進行覆核,並正擬備該要求函件。因此,公司股份將繼續買賣。
告顯示,聯交所表示長盈的石油勘探及生產、放債及投資證券等主要業務,於過去五年持續惡化並錄得虧損或僅產生小額溢利,業務表現惡化並非暫時低迷,而香港的新太陽能業務仍處於發展初期。另外,石油業務自2012年起一直惡化,處於低營運水平,並已於碳氫化合物開採權於今年3月終止後全面停止營運,而公司擬透過收購位於加拿大的一個油田項目,以及位於阿根廷的三個油田項目,以繼續經營此項業務,惟所有收購均處於初步階段,並無具體細節。
此外,放債業務及太陽能業務均處於低營運水平,並沒有實質業務,加上根據上市規則,於考慮公司是否符合上市要求時,並不包括來自證券投資的收入。長盈在今年6月30日的資產水平,可能無法讓公司處於足夠營運水平,以支持其繼續上市。根據上市規則,假如公司股份連續18個月暫停買賣,聯交所可能取消其上市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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