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華社訊】泰山石化(01192.HK)內容有關清盤呈請公布,根據由公司百慕達律師通知,日期為2021年8月11日的法院判決作出將公司由百慕大法院清盤的命令。
法院還命令香港PricewaterhouseCoopers的Man Chun So和Yat Kit Jong,以及百慕達PricewaterhouseCoopers Advisory Limited的James Ferris應獲委任為公司的共同及各別臨時清盤人。
公司之前的公告(尤其是日期為2020年4月28日的公告),公司認為,Sino Charm的呈請債務(即可換股債券申索)是虛假和虛構的,且╱或應由公司有權向Sino Charm提出申索。
公司已在香港對Sino Charm及其他應承擔責任的各方提起訴訟,包括但不限於公司前任管理層張偉兵、唐朝章。公司不同意Sino Charm為公司的債權人及╱或真正債權人,且公司遺憾地注意到百慕大法院接納了Sino Charm提出的這個依賴於該等虛假及╱或有疑問的申索呈請。
此外,公司強烈反對Marine Bright Limited關於其持有公司555,000,000股優先股並作為公司債權人支持清盤呈請的指控。
除2020年4月28日公告中披露 的Docile Bright Investments Limited (In Voluntary Liquidation)(DBIL)清盤人就優先股的所有權提出爭議外,公司經調查並取得法律意見,認為由DBIL向Marine Bright的所謂轉讓尚未完成和╱或應被視為無效,因為(其中包括)根據公司章程明確規定,優先股持有人須為廣東振戎能源有限公司聯署人士。Marine Bright從未成為廣東振戎能源有限公司的聯署人士,公司的調查結果顯示,Marine Bright Limited當時的股東兼董事為張偉兵(即公司當時的主席)的私人助理思博。
根據公司的記錄,優先股的實益擁有人和持有人應為DBIL。在此基礎上,公司遺憾地注意到百慕大法院已在清盤呈請中考慮了Marine Bright Limited的觀點。
公司相信並希望清盤人及有關當局迅速採取行動,認真調查張偉兵、唐朝章、Sino Charm及Marine Bright在對公司的可換股債券、優先股及清盤呈請方面的相關事宜。
公司正在就該判決尋求專業意見。在實際時間內作出回應,包括但不限於對判決提出上訴。
應本公司要求,公司股份自2021年4月1日上午九時正起於聯交所已經暫停買賣,直至另行通知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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