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華社訊】中木國際(01822.HK)公布,董事會告知公司股東及潛在投資者,覆核聆訊已於2021年7月13日舉行。於2021年7月21日,公司接獲聯交所通知公司的函件,內容有關聯交所上市委員會經考慮公司及聯交所上市科所提交的全部資料(包括書面及口頭資料)後,決定維持該決定,根據上市規則第6.01(3)條暫停公司股份買賣。上市委員會認為,公司未能維持上市規則第13.24條所要求之足夠業務運作水平及足以支持營運之相當價值資產以保證股份繼續上市。
上市委員會根據下列原因得出其決定:
1. 公司主要從事(a)汽車租賃業務;及(b)木材業務。
2. 公司財務業績不斷惡化,其於過往七年內一直處於虧損狀態。公司經營汽車租賃業務及木材業務,這兩項業務規模均較小,產生的收益甚微。汽車租賃業務自於2014財年開展以來規模一直很小。這種情況似乎並非暫時性低迷或下滑。公司計劃擴張汽車租賃業務及木材業務,惟業務計劃乃屬初步性質,並無任何已簽署合約或往績記錄支持。上市委員會擔心公司業務不具有可行性及可持續性。
根據上市規則第2B.06(2)及2B.08(1)條,公司有權於上市委員會決定日期後七個營業日內(即2021年7月30日或之前),將上市委員會決定轉交上市覆核委員會進行覆核。除非公司根據其於上市規則第2B章項下之權利申請覆核上市委員會決定,否則股份將自2021年8月2日上午九時正(即於上市委員會決定日期後七個營業日屆滿後)起暫停買賣。在此之前,股份將繼續進行買賣。
公司現正審核上市委員會決定,並正就此進行內部討論,以及與專業顧問進行商討,並將考慮是否提出將上市委員會決定轉交上市覆核委員會進行覆核之要求。董事謹此提醒股東及公司潛在投資者:公司未必會要求上市覆核委員會進行覆核;及如進行覆核,覆核結果屬未知之數。公司將適時根據上市規則之規定另行刊發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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