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華社訊】匯銀控股集團(01178.HK)公布,內容有關委任羅申美為獨立鑑證會計師以審查與集團截至2020年6月30日止年度財務報表審核工作有關之若干事項及有關法證調查工作之最新資料。
與獨立法證審閱備忘錄事件有關的前任董事分別為金洁、李東明及蔣卞。於2018年12月27日,金洁被委任為執行董事、行政總裁及董事會主席。於2020年7月30日,金洁調任為非執行董事及辭任行政總裁。於2021年5月27日,金洁辭任非執行董事及董事會主席之職務。2020年6月10日,李東明被委任為獨立非執行董事。於2020年7月30日,李東明調任執行董事及被委任為行政總裁。於2021年5月31日,李東明辭任執行董事及行政總裁。於2020年7月30日,蔣卞被委任為執行董事及首席財務官。於2021年5月31日,蔣卞辭任執行董事及首財務官。
有關聲稱銷售交易事件的總結:
於2019年6月前後,經李東明的介紹,金洁結識了綫上銷售平台(紅健坊商城)的中國合作伙伴,並於2019年7月與公司全資附屬公司簽定相關合作協議。於2020年5月至6月期間,紅健坊商城開始銷售枕頭業務,附屬公司涉及收到銷售收入、支付採購費用及其他營運開支。紅健坊商城約有18,000筆交易,銷售收入為1,755,159美元。然而,附屬公司僅收到1,067,384美元。銷售收到的收益用於支付枕頭供應商。根據所提供的資料,供應商成本約為1,787,249美元。此外,於2020年8月和9月期間,經李東明和蔣卞批准,進一步向信息技術及供應鏈支付了合計1,198,651美元的款項。於2020年10月,整個紅健坊商城經已停止營運。
於本公告日期,公司已審閱羅申美所發出日期為2021年3月12日之獨立法證審閱備忘錄及2021年5月12日之獨立法證審閱補充備忘錄。
獨立法證審閱備忘錄之審查結果摘要︰基於上述總結,紅健坊商城網購平台業務在多角度顯示了缺乏真實業務的跡象,因此需要一個更加深入的法證會計審閱其中應包括但不限於與各第三方核實並確定所指的網站銷售的性質如與支付平台確認1,067,384美元匯款的「歸屬性」及如與相關人士確認附屬公司支付共1,061,135美元的真實原因及獲取對應支持文件。
就獨立法證審閱補充備忘錄所載之審查結果,審核委員會認為:
(a) 金洁、李東明及蔣卞,未有盡力向集團審計師提供有關「紅健坊商城」文件記錄及會計憑證,引致集團未能遵守《上市規則》公告截至2020年6月30日全年業績而需要暫停股份買賣。
(b) 李東明及蔣卞分別作為集團前行政總裁及前首席財務官兼前執行董事,儘管堅持未有參與相關業務,但在未有足夠支持文件及瞭解情況下,批准支付其他供應商合共1,198,651美元,可能有違董事疏忽的嫌疑。
(c) 自集團2020年10月5日停牌以來,金洁、李東明及蔣卞未有全面及完整交待「紅健坊商城」所有事項,可能有違董事誠信責任。
(d) 對於總應收收入與實際收入比對,是否仍有應收款687,775美元。對於總應付款與實際支付比對,是否仍有應付款751,508美元。對此集團仍存在或然資產或債務,財務人員需查明,另集團財務人員需儘快與審計師完成及刊登截至2020年6月30日全年業績,及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六個月中期業績。
(e) 有鑑以上事件,審核委員會同意立刻外聘內部監控顧問,審視集團內部管理控制制度與內部會計控制制度,並提供合適意見加強改善相關內部控制制度。
(f) 審核委員會亦建議公司和中國合作伙伴盡快處理對於2019年7月1日簽訂之為期兩年合作協議終止後的相關事宜。
除於2021年1月12日提供的復牌指引外,公司接獲聯交所日期為2021年7月13日的函件,據此,聯交所已向公司下達一項額外復牌指引(下文復牌指引(v))。連同聯交所先前發出的復牌指引,所有復牌指引詳情如下:(i) 按上市規則之規定刊發所有未刊發財務業績及處理任何審核修訂;(ii) 證明公司遵守上市規則第13.24條;(iii) 對該等事項進行合適調查、宣佈有關結果及採取合適補救行動;(iv) 知會市場所有重大資料,以供公司股東及投資者評估公司之狀況;及(v) 進行獨立內部控制審閱,顯示公司具備充足內部控制系統及程序以符合上巿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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