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華社訊】國投集團控股(01386.HK)公佈,2021年7月6日,該公司已獲聯交所通知,該公司股份恢復買賣的指引如下:(i)根據上市規則的規定刊發所有未刊發的財務業績,並處理任何審計修改;(ii)證明符合第13.24條的規定;及(iii)向市場通報所有重大資訊,以便該公司股東及其他投資者評估該公司的狀況。
聯交所要求該公司在允許恢復其證券買賣之前,糾正導致其停牌的問題,並令聯交所信納其完全遵守上市規則。為此,該公司有主要責任制定其復牌行動計劃。聯交所還表示,倘該公司的情況發生變化,其可能修改或補充復牌指引。
根據上市規則第6.01A(1)條,聯交所可取消任何已連續停牌18個月的證券的上市資格。就該公司而言,該18個月的期限將於2023年1月1日到期。倘該公司於2023年1月1日前未能糾正導致其停牌的問題,履行復牌指引並令聯交所信納其完全遵守上市規則,恢復其股份買賣,聯交所上市科將建議聯交所上市委員會著手取消該公司的上市地位。根據上市規則第6.01條及第6.10條,聯交所亦有權在適當情況下施加一個較短的特定糾正期。
在暫停買賣期間,該公司仍須遵守其於上市規則項下的責任,包括但不限於以下各項:(a)根據上市規則第6.05條規定,儘可能將任何暫停買賣的時間縮減至最短;(b)不時遵守其於上市規則項下的持續責任,例如根據上市規則第14及14A章適用於須予公佈及╱或關連交易的責任,以及根據上市規則第13.46至13.49條適用於財務業績及報告的責任;(c)公佈根據香港法例第571章證券及期貨條例第XIVA部規定須予披露的内幕消息;及根據上市規則第13.24A條公佈其發展情況的季度更新資料包括業務營運;復牌計劃;復牌計劃任何重大變動的詳情等。
該公司必須於2021年10月1日或之前公佈其首份季度更新資料,並繼續通過自該日期起每3個月發佈進一步的公告使其股東及潛在投資者瞭解進展情況,直至復牌。
應該公司要求,該公司股份已自2021年7月2日上午九時正起於聯交所暫停買賣,並將繼續暫停買賣直至另行通知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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