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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華社訊】誠如該公告所披露,公司接獲呈請人之呈請,指公司因無法償還債務而可能遭高等法院清盤。在該呈請呈交後,未經法院根據適用於公司的法律及法規授出認可令,其後轉讓股份可能會失效。公司謹此告知公司股東及有意投資者,於公告日期,高等法院已頒下認可令。
港交所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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