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華社訊】新鴻基公司(00086.HK)、聯合集團(00373.HK)聯合公布,誠如此前公布披露,於2020年11月17日,新鴻基、光證金控及SHKFGL訂立回購及認購協議,以行使認沽期權要求光證金控購買新鴻基於SHKFGL持有的餘下30%股權,代價約為現金約12.57億港元;及認購價為約11.56億港元的SHKFGL優先股。
根據經修訂及重列股東協議之條款及條件,光證金控可於2021年6月1日透過向SHKFGL及新鴻基發出不少於14天的書面通知,全權酌情要求SHKFGL以指定之款項贖回新鴻基持有之約9036.51萬股SHKFGL優先股。
於2021年6月1日,SHKFGL根據選擇性贖回以約12.37億港元贖回新鴻基持有之約9036.51萬股SHKFGL優先股。因此,新鴻基已不再於SHKFGL股份或證券中持有任何權益。
另據公布披露,周永贊先生已辭任SHKFGL及光大新鴻基之董事職務,自2021年6月1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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