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易 5月25日 - 廈門鎢業(600549)公告重要内容提示,1.就原告福建稀土集團訴被告修水巨通及第三人江西巨通一案,福建省高院一審判決確認福建稀土集團、修水巨通、江西巨通于2013年9月5日簽訂的《股權轉讓協議》為有效合同,確認福建稀土集團享有江西巨通48%股權(江西巨通增資擴股後股比降至32.36%)。一審判決後,修水巨通上訴至最高院,請求撤銷福建省高院作出的一審判決,改判駁回福建稀土集團的訴訟請求。最高院作出二審判決,判決駁回修水巨通的上訴,維持原判。該判決為終審判決。二審判決後,修水巨通向最高院申請再審,最高院裁定駁回修水巨通的再審申請。再審申請被駁回後,修水巨通向最高檢申請檢察監督,最高檢已決定不予支持修水巨通的檢察監督申請,2.本公司不是本案的當事人,本案不會對本公司的本期利潤、期後利潤及日常經營産生不利影響。 (數據來源:巨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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