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華社訊】保利協鑫能源(03800.HK)連同其附屬公司稱為該集團董事會根據聯交所證券上市規則第13.09條以及香港法例第571章證券及期貨條例第XIVA部項下的內幕消息條文作出。
誠如該公司日期為2021年4月28日的公告披露,繼2021年4月6日工採建合約終止後,該公司已於較早時以現金形式收到工採建合約總承包商退還共計4.9528億元人民幣的預付款。這筆款項佔江蘇中能為工採建合約目的支付的預付款約97%。餘額為工採建合約產生的費用,該費用將不會退還予江蘇中能。儘管如此,按照該公司核數師的要求及該公司已於前公告的披露,該公司及特別委員會將考慮聘請一家獨立會計師事務所,就核數師函中提出的問題進行法務核查。
該公司謹向其股東提供最新信息,於2021年5月7日,中審眾環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法務會計師),一家位於上海的獨立專業會計及諮詢公司,已獲聘為該公司的法務會計師,就核數師在核數師函中提出的若干關注事項進行法務核查,其中包括(i)工採建合約的商業合理性,包括但不限於就工採建合約作出的預付款的真實性;及(ii)工採建合約的各簽約方是否關聯方。
該公司將在適當時候就上述法務核查的任何重大進展和結果作出進一步公告,以向該公司的股東和潛在投資者提供最新信息
該公司股份自2021年4月1日上午九時起暫停買賣,並將保持暫停狀態,直至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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