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華社訊】金榜集團(00172-HK)公布,於2021年3月19日,公司接獲聯交所發出的信函,指出聯交所上市委員會裁定公司未能在2020年12月28日的復牌限期前達成復牌指引3及復牌指引4並決定根據上市規則第6.01A條取消公司的上市地位。
根據上市規則第2B.06(2)條及第2B.08(1)條,公司有權在函件日期起計七個營業日(即2021年3月30日)內要求上市覆核委員會對除牌決定進行覆核。目前,公司正在考慮及評估除牌決定,並尋求適當行動的專業意見。公司將考慮於2021年3月30日前提交除牌決定覆核請求。
公司謹此提醒其股東及潛在投資者:公司未必會進行除牌決定覆核;及即使進行有關覆核,其結果亦不明確。公司將根據上市規則就此適時另行刊發公佈。股東及潛在投資者如對除牌決定之影響有任何疑問,應諮詢其認為屬適當的專業意見。
公司股份已自2019年6月28日上午九時正起於聯交所暫停買賣,並將繼續暫停買賣直至刊發進一步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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