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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證監會擬制定、修改的規章類立法項目合計27件,其中,列入「力爭年内出台的重點項目」18件,列入「需要抓緊研究、擇機出台的項目」9件。其中包括:制定《欺詐發行上市股票責令回購實施辦法(試行)》《證券期貨行政執法當事人承諾程序規定》;修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公司債券發行與交易管理辦法》《證券市場資信評級業務管理暫行辦法》。「需要抓緊研究、擇機出台的項目」2件,包括:制定《證券市場程序化交易管理暫行辦法》;修改《證券市場禁入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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