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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4日,石家莊市政府辦公室下發《關於優化在石外地人員紓解工作流程的緊急通知》。通知要求,為進一步方便因疫情滯留在石外地群眾安全有序離石返鄉,市政府已於2021年2月3日明確不再提交返回地接收證明。有返鄉需求的在石外地群眾可到所在地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辦理相關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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