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華社訊】寶沙發展(01069-HK)公佈,為促進該公司的債務重組,董事會主席淩鋒教授已向開曼群島大法院提交針對該公司的清盤呈請,而該公司亦已向開曼群島法院作出申請,申請委任該公司共同臨時清盤人,聆訊已於2020年12月3日(開曼群島時間)於開曼群島法院舉行。於聆訊上,以該公司為受益人的命令已授出,而羅申美企業顧問有限公司之馬德民先生及黎颕麟先生以及R&H Restructuring (Cayman) Ltd.的MartinTrott先生於非強製基礎上獲委任為共同臨時清盤人(作重組用途)。
命令規定,只要向該公司委任共同臨時清盤人,除非獲得開曼群島法院的準許及受開曼群島法院可能施加的條款所規限,否則任何針對該公司的訴訟、行動或其他法律程序(包括刑事訴訟)不得開展或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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