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華社訊】小米集團-W(01810-HK)公布,公司謹此澄清昨日的公告中文版本第三頁概要最後第三段應是:配售價為每股23.70港元,較(i)股份於最後交易日在聯交所所報收市價每股26.15港元折讓約9.4%;(ii)股份截至及包括最後交易日的五(5)個連續交易日在聯交所所報平均收市價約每股26.29港元折讓約9.9%;及(iii)股份截至及包括最後交易日的十(10)個連續交易日在聯交所所報平均收市價約每股26.10港元折讓約9.2%。
(ii) 「可換股債券認購協議 — 可換股債券先決條件」一節最後一段應是:經辦人可酌情及按其認為適宜之有關條款,豁免遵守除上文(b)及(i)條件以外的全部或任何部分先決條件。
應公司要求,公司債券於2020年12月2日上午九時零一分起於聯交所短暫停止買賣,以待刊發該公告。公司已就公司債券於2020年12月2日下午一時正在聯交所恢復買賣向聯交所提出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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