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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紐約地方法院法官決定,強生公司在一宗爽身粉致癌訴訟案中,須賠償1.2億美元(9.36億港元)。
有關訴訟的陪審團在2019年5月裁定,強生要為一名67歲紐約女子致癌事件負責,當時決定的賠償額為3.25億美元。
法官Gerald Lebovits認為最早提出的賠償額過高,決定降低賠償額判決至1.2億美元。強生表示,將就有關裁決作出上訴。
與訟人的代表律師滿意法官裁決。
(信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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