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華社訊】證監會因易順達融資有限公司前負責人員兼行政總裁冼易違反證監會《操守準則》及《保薦人指引》而禁止他重投業界,為期20個月,由 2020年9月15日至 2022年5月14日止。
冼是負責監督執行易順達於2017年作為保薦人的某項上市申請的保薦人主要人員。
證監會發現,冼沒有履行其作為易順達的保薦人主要人員、負責人員兼高級管理人員的職責,原因是他沒有:以適當的技能、小心審慎和勤勉盡責的態度處理這項上市申請;勤勉盡責地監督其下屬執行易順達的保薦人工作;及確保易順達維持適當的操守標準。證監會在釐定上述處分時,已考慮到冼表現合作及願意解決證監會的關注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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