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華社訊】三生製藥(01530-HK)公布,近期,公司與翁木子已進行討論及各自澄清導致公司提出失實陳述訴訟及翁先生提出誹謗訴訟的誤解。
於二零二零年七月三十一日,雙方訂立和解契據,據此,雙方已同意(其中包括)(i)就有關該事項的所有法律訴訟達成和解,以全面及最終解決有關該事項的任何及所有現有及╱或潛在糾紛;(ii)中止全部法律訴訟;及(iii)承諾各自不再就該事項採取、提出、作出任何進一步行動、投訴及任何訴訟。
今年3月,公司就可能委聘翁木子先生擔任首席財務官與翁先生進行討論。鑒於翁先生所作的失實陳述並由其所致,公司就據稱可能委聘翁先生擔任首席財務官發出該函件。公司已通知翁先生,該函件失效且無效,及翁先生已根據該函件向公司提出索求,而公司認為有關索求並不合理。
經考慮公司及其股東的整體利益,公司已於2020年3月8日在香港高等法院原訟法庭發出傳訊令狀。如令狀所載,公司對翁先生提出的申索包括(其中包括)下列內容:
1. 聲明該函件並不等同於有效要約;概無可獲接納的有效要約;該函件指稱的任何要約未獲有效接納;及╱或公司與翁先生之間並無具約束力的合約。
2. 聲明公司與翁先生之間的任何合約已獲撤銷。
3. 基於翁先生的失實陳述而對翁先生提出的損害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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