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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6日,山東印發《關於抓好保居民就業、保基本民生、保市場主體工作的十條措施的通知》。措施提出,加大免稅力度。在全面落實國家減稅降費政策基礎上,在地方權限内,從文件發佈之日至2020年12月31日,對個體工商戶和小微企業免除一切稅費。對承租國有資產類經營性房產的個體工商戶和小微企業,在落實已經出台的減免或減半徵收房租的優惠政策基礎上,再將減半徵收房租期限延長至2020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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