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華社訊】RIMBACO(01953-HK)公布,與股份發售有關的穩定價格期已於2020年5月17日(即遞交公開發售申請截止日期後第30日)結束。
由於並無根據配售超額分配股份,故聯席賬簿管理人(為彼等本身及代表配售包銷商)並無行使超額配股權,且穩定價格期內偉祿亞太證券有限公司(作為穩定價格操作人)或代其行事的任何人並無就股份發售進行穩定價格行動。超額配股權已於2020年5月17日失效。因此,過去或未來並無根據超額配股權發行股份。
公司持續遵守上市規則第8.08(1)(a)條的公眾持股量規定,即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至少25%須一直由公眾人士持有。
港交所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