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華社訊】光大證券(06178-HK)公布,公司下屬孫公司光大浸輝投資管理(上海)有限公司擔任執行事務合夥人的上海浸鑫投資諮詢合夥企業(有限合夥)的合夥人之一深圳恒祥股權投資基金企業(有限合夥)就合夥協議和補充協議糾紛,以光大浸輝為被申請人之一,向上海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上述仲裁情況已於公司2018年年度報告、2019年半年度報告、2019年年度報告中進行披露。近日,光大浸輝收到上海國際仲裁中心裁決書([2020]滬貿仲裁字第0322號),裁決被申請人光大浸輝、暴風(天津)投資管理有限公司、上海群暢金融服務有限公司支付申請人投資本金1.5億元及相應預期收益、律師費、仲裁費等相關費用。
公司將督促光大浸輝按照司法程序積極應對,履行好相應職責,切實維護公司及投資者利益。基於謹慎性原則,公司2019年度計提了相應預計負債,目前,公司經營管理情況一切正常,財務狀況穩健,流動性充裕。公司對相關事項高度重視,積極應對,並將及時披露相關後續進展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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