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華社訊】中船防務(00317-HK)公布,按照《文沖船廠一期搬遷協議》,廣州中船文沖置業有限公司(現已更名為“廣州中船文沖實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文沖實業”)需於2020年4月29日前向公司所屬子公司廣州文沖船廠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文沖船廠”)支付合同金額的剩餘款項,即合同金額的49%,為人民幣6.86億元。
4月29日,文沖船廠已收到文沖實業支付的上述款項,至此,《文沖船廠一期搬遷協議》全部履約完畢。根據《企業會計準則》相關規定,《文沖船廠一期搬遷協議》所有收益已於2019年度確認,本次收到的49%合同款項不會影響公司本年度利潤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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