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点击或按钮分享
據深圳特區報,在深圳註冊的科技企業,可望實施「同股不同權」,給企業創始人更好保護。昨天首次提請深圳市人大常委會會議審議的《深圳經濟特區科技創新條例(草案)》確定了「同股不同權」製度,規定在深圳註冊的企業可以設置特殊股權結構,在普通股份之外,設置擁有大於普通股份表決權數量的特别表決權股份,併允許該類公司在深交所上市交易。
財華網所刊載內容之知識產權為財華網及相關權利人專屬所有或持有。未經許可,禁止進行轉載、摘編、複製及建立鏡像等任何使用。
如有意願轉載,請發郵件至 content@finet.com.hk,獲得書面確認及授權後,方可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