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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華社訊】泰山石化(01192-HK)公布,呈請聆訊已於2020年2月21日舉行。法院頒令(其中包括)將呈請之聆訊押後至不早於2020年4月17日並需徵詢當事人及預留一天於首席法官面前進行。
資料顯示,該公司於2019年9月注意到 Sino Charm (呈請人)或已向百慕達最高法院提交日期為2019年9月20日之對公司的清盤呈請,要求法院頒令清盤該公司。
港交所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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