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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清所1月22日發布,決定調降債券業務收費標准,具體將降低所有債券的發行登記費率,自2020年1月1日起生效。其中,發行面額30億元以下部分的費率降低30%,30億元以上部分的費率降低50%;對中小企業集合票據、集優票據的發行登記費、付息兌付服務費100%全額減免;對綠色債券的發行登記費率、付息兌付服務費率降低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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