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華社訊】平安證券集團控股(00231-HK)公布,繼高等法院於2019年12月27日頒令撤回第一呈請(加蓋命令於2020年1月8日發出)後,該公司和第二呈請人已就同意傳票達成協議 ,以尋求高等法院的許可撤回第二呈請(無訟費頒令),以及撤銷原定於2020年1月22日舉行的第二呈請之聆訊。同意傳票已於2020年1月17日呈交高等法院。該公司將於就第二呈請收到高等法院命令後,根據上市規則於適當時候另行發表公告,通知其股東及投資者。股東及有意投資者於買賣該公司證券時務請審慎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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