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华社讯】新昌集团控股(00404-HK)公布,于2019年8月19日,公司要求对取消上市决定进行覆核,并于2019年12月11日举行了取消上市的覆核聆讯。于2019年12月17日,上市覆核委员会决定维持取消上市决定,并且根据细则6.01A,公司的上市地位将会被取消。公司正在获取法律和专业建议,并将决定採取适当的步骤,包括但不限于对上市覆核委员会决定申请覆核。
倘有任何重大发展,公司将根据上市规则的规定于适当时候另行刊发公告。
公司股份自2017年4月3日起已暂停买卖并将继续暂停买卖以待刊发进一步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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