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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華社訊】中國創新投資(01217-HK)公布,於2019年12月17日,該公司收到執行董事向心和替任董事龔青的通知,鑒於台北地檢署否准向先生、龔女士解除限制出境、出海呈請,向先生、龔女士據此已於昨日委託代表律師,依據中國台灣刑事訴訟法第416條的規定,向台北地方法院提起准抗告,訴請法院撤銷台北地檢署的該否准決定。目前正在等待法院受理中。
港交所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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