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医疗保障局印发《香港澳门中国台湾居民在內地(大陆)参加社会保险暂行办法》,于明年1月1日起施行。
该《办法》进一步明确和规范港澳台居民在內地参加社保的规定,便利港澳台居民在內地工作、生活,保障其社会保险权益。上述暂行办法共15条,主要內容包括适用人员范围;适用险种范围;待遇享受;经办程序;双重缴费问题;政策衔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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