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醫療保障局印發《香港澳門中國台灣居民在內地(大陸)參加社會保險暫行辦法》,於明年1月1日起施行。
該《辦法》進一步明確和規範港澳台居民在內地參加社保的規定,便利港澳台居民在內地工作、生活,保障其社會保險權益。上述暫行辦法共15條,主要內容包括適用人員範圍;適用險種範圍;待遇享受;經辦程序;雙重繳費問題;政策銜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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