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華社訊】林達控股(01041-HK)公布,根據認購協議,由於先決條件未能於最後截止日期認購協議前達成或獲豁免,已告失效及終止。
董事會謹此告知,認購協議的終止將不會對該集團之財務狀況造成任何重大不利影響。
資料顯示,該公司於2019年7月9日,該公司與認購方訂立認購協議,據此,該公司已有條件同意發行,而認購方已有條件同意認購本金總額為80,878,680港元的可換股債券。完成須待認購協議所載之先決條件獲達成或豁免後,方可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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