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華社訊】泰山石化(01192-HK)公布,呈請已於2019年11月14日進行指示聆訊。法院頒令(其中包括)將呈請之聆訊押後至2019年12月13日提訊,且呈請的實質性聆訊已定於2019年12月13日後的首個便利日期進行。
今年9月,該公司注意到 Sino Charm (呈請人)或已向百慕達最高法院提交日期為2019年9月20日之對公司的清盤呈請,要求法院頒令清盤該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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