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财经10月14日讯(记者 王子奇)湖南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日前发布企业、个人失信行为曝光台信息汇总表,长沙房产(集团)有限公司(简称:长房集团)两家子公司上榜,均被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
汇总表显示,长沙市东旭置业有限公司存在的问题是在项目建设中,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落实不到位;而长沙东方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因落实调控政策不到位。
据天眼查,长沙市东旭置业有限公司是长房集团的全资子公司;而长沙东方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目前有三个股东,第一大股东为长沙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50%。长沙市旧城改建开发有限公司和深圳市万科发展有限公司分别持股30%和20%。其中,长沙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是长房集团的全资子公司。
长房集团官网资料显示,公司始创于2004年3月,是一家由长沙市人民政府授权组建的国有独资企业。截至2018年底,企业总资产309亿元,总开发面积超1000万平方米,已开发项目60余个。未来,长房集团将瞄准千亿战略目标,推动企业实现速度、规模、效益的跨越。
(责任编辑:胡靖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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