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華社訊】林達控股(01041-HK)公布,董事會謹此通知股東,該公司及認購方已協定延長最後截止日期至2019年10月31日並預期先決條件應於2019年10月中旬達成。
該公司謹此通知股東,延長最後截止日期至2019年10月31日的主要原因為該公司與認購方經磋商後約定若干先決條件(尤其是所得款項的擬定用途)可在2019年10月中旬最終達成。本公司將於適當時候根據上市規則作出進一步公告。
資料顯示,該公司於2019年7月9日,該公司與認購方訂立認購協議,據此,該公司已有條件同意發行,而認購方已有條件同意認購本金總額為80,878,680港元的可換股債券。完成須待認購協議所載之先決條件獲達成或豁免後,方可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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