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華社訊】麗豐控股(01125-HK)公佈,於2019年9月16日,余卓兒先生和余少玉女士共同購買16.8萬股該公司股本中每股面值5.00港元之普通股,佔該公司全部已發行股份約0.051%。緊隨購買事項完成後,余氏合共持有約3286.46萬股股份,佔該公司全部已發行股份約10.04%。
由於余氏已成為該公司之主要股東,按照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余氏已成為該公司之核心關連人士及余氏持有之股份將不計入該公司的公眾持股量。計及余氏與其他核心關連人士之持股,該公司於2019年9月18日之公眾持股量約為18.84%,跌至低於上市規則第8.08(1)(a)條規定該公司全部已發行股份之25%須由公眾人士持有之水平。
該公司表示,股份之公眾持股量不足乃由於余氏增持股權,彼等於購買事項前並非公司之核心關連人士,惟於購買事項後成為該公司之主要股東。該公司現正考慮採取不同的措施恢復公司的公眾持股量至按照上市規則的最低規定百份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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