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指香港将4000亿美元外汇储备借予內地,而內地并无还款,金管局表示绝无此事,强调香港外汇储备有审计署及其他独立核数师严格审核,《外汇基金条例》亦明确规定使用用途,绝对不可能存在乱用或挪用情况。
金管局在社交平台专页提到,金管局与人民银行签订港元人民币货币互换协议,是一旦离岸人民币结算可能出现资金短缺时,提供的流动性安排,以支持离岸人民币市场有序运作。
当香港有需要时,人行会向金管局提供人民币,金管局以港元交换,不会动用外汇储备,亦即非港元资产。
金管局指,货币互换主要以短期及以日计,涉及款项远远低于签订协议的4000亿元人民币上限。
(港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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