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華社訊】裕華能源(02728-HK)公布,就於5月29日建議發行的可換股票據作進一步公布,指發行可換股票據先決條件必須於6月30日或該公司與持有人書面同意的其他日期達成。持有人已原則上同意延遲最後截止日期,各方正準備補充協議。
裕華能源建議發行本金額約1.1095億元可換股票據予獨立投資組合的有限公司Win Win International Strategic Investment Funds SPC。倘全數兌換,可換股票據將可兌換為6.03億股,相當於擴大後股本約16.31%。
發行可換股票據的估計所得款項預計約為1.1億元。該公司擬將發行可換股票據所得款項用於購回2017年票據及清償與此相關的任何未償還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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