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華社訊】偉鴻集團控股(03321-HK)公佈,與股份發售有關的穩定價格期間已於2019年5月8日(星期三)(即公開發售提交申請截止日期後第30日)結束。
聯席賬簿管理人已向該公司確認,配售併無超額分配。因此,聯席賬簿管理人(代表配售包銷商)併無行使超額配股權及穩定價格經辦人於穩定價格期間内併無就股份發售進行穩定價格行動。超額配股權已於2019年5月8日失效。
該公司繼續遵守上市規則有關公眾持股量規定。根據該規,該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至少25%須於任何時候一直由公眾人士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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