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華社訊】僑雄國際(00381-HK)公布,於2019年3月18日,高等法院原訟法庭發出的訴訟編號為HCCW 81 / 2019針對該公司的清盤呈請蓋印副本由綿陽(就債務呈請由高等法院將該公司清盤)的代表律師送達該公司。於2019年3月28日,該公司獲得高等法院傳票,內容有關對本公司申請命令撤銷呈請及駁回綿陽提起的訴訟於2019年5月8日上午九時三十分進行聆訊,理由是呈請存在瑕疵、基於實質理由債務存在真正爭議及呈請並無披露合理訴訟事由;可恥、無聊或無理;及╱或濫用法院程序。
於2019年3月29日,該公司獲得高等法院訴訟編號為HCMP 356/ 2019對訴訟當事人雙方的傳票,內容有關對該公司申請命令(其中包括)限制綿陽於編號為HCCW 81/2019待決清盤程序過程中於公報、任何報章或其他刊發呈請公告(無論其本身或其僱員或代理或其他人員)進行聆訊。
同日,高等法院發出命令,要求綿陽不得於糾正呈請瑕疵前公告呈請。該公司將反對綿陽提出的呈請修訂。於高等法院批准請求修訂呈請之前,綿陽不得在公報、任何報章或以其他方式刊發呈請公告。除非在聆訊開始前七天在香港的公報及報章刊登公告,否則呈請不會進行聆訊。清盤呈請根據適用法例及規定之影響根據香港法律第32章公司(清盤及雜項條文)條例第182條、開曼群島公司法(2013年修訂)第99條及參照香港中央結算有限公司所發出日期為2016年12月28日編號CD/DNS/CCASS/332/2016之通告,該公司謹此提醒該公司股東及投資者注意以下風險:香港結算可能就該公司股份暫停其任何服務,直至清盤呈請已被撤銷、駁回或永久擱置,或該公司已取得認可令為止;及除非清盤呈請已被撤銷、駁回或永久擱置,或該公司已取得認可令,否則自提呈清盤呈請日期起任何股份轉讓可能屬無效。
呈請僅作為該公司的清盤申請於高等法院提出,截至本公佈日期,高等法院尚未就清盤該公司發出清盤令。然而,該公司董事會認為有關限制不大可能發生,及截至本公佈日期呈請對該公司及其附屬公司業務及正常營運並無構成重大影響,亦無其他有關呈請之資料須促請本公司股東垂注。該公司將尋求擱置HCCW 81/2019,以待HCA 691/2019的判決結果,或合併該兩件法庭訴訟。該公司有意獲取認可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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