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華社訊】首控集團(01269-HK)公布,於2019年4月15日,該公司之間接全資附屬公司首控國際金融有限公司獲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批准其成為香港法例第571章證券及期貨條例下的保薦人,作為其第6類(就機構融資提供意見)受規管活動的一部份,可於首次公開募股擔任上市申請人的保薦人。首控國際金融亦可就《公司收購、合併及股份回購守則》提供意見及就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向上市公司提供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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