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日,大商所发布通知称,为进一步规范管理,防范市场风险,经理事会审议通过,并报告中国证监会,大商所对《大连商品交易所风险管理办法》和《大连商品交易所套期保值管理办法》进行了修改。现予以发布,自2019年4月8日结算时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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