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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華社訊】大森控股(01580-HK)公佈,劉仲緯先生因追求事業上的其他發展辭任公司之首席財務官及公司秘書,並不再擔任公司根據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第3.05條項下規定之授權代表,以及根據公司條例(香港法律第622章)第16部代表公司於香港接收任何法律程序文件或通知之獲授權代表,自2019年4月1日起生效。
於劉先生辭任後,梁穎麟先生已獲委任為公司之公司秘書、上市規則項下的授權代表及公司條例項下的獲授權代表,自2019年4月1日起生效。
港交所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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