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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報道,從今年起,海南新增和更換公務用車全部選用新能源汽車或清潔能源汽車,力爭2028年全部實現清潔能源化。《海南省公務用車清潔能源化工作方案》規定,自2019年起,海南全省各級黨政機關、事業單位新增或更換公務用車,除特殊車輛外,應100%選用新能源汽車或清潔能源汽車,2020年公務用車清潔能源化比例達到10%以上,2025年達到70%,2028年除少部分特種專業技術用車外全部實現清潔能源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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