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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關總署發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關稅條例》及經國務院核准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智利共和國政府關於修訂<自由貿易協定>及<自由貿易協定關於服務貿易的補充協定>的議定書》,決定自2019年3月1日起,對原產於智利的部分進口貨品適用協定稅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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